5《民法总则》中的代理制度重大争议问题(杨代雄)
显名代理包括明示显名代理与默示显名代理,《合同法》第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后者,《民法总则》第条应解释为包含默示显名代理。《民法总则》第61条第3款不能完全取代《合同法》第50条,关于越权代表的效力,应将《民法总则》第61条第3款与第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结合起来予以判定。《民法总则》第条在规定无权代理时未将《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纳入其中,导致默示授权缺乏相应规定。《民法总则》第条第3款关于无权代理人承担履行合同债务之责任的规定过于粗糙,应予以完善。
显名代理;无权代理;越权代表;表见代理
杨代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上海)。
13《民法总则》与原有法律司法解释之间的规范竞合及其处理(王文胜)
已有的民事、商事或知识产权单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中处理民事关系的条文,与《民法总则》之间都既属于旧法和新法的关系,又属于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只有在《民法总则》没有否定或修改原有法律规则时,才能适用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在判断是否否定或修改了原有法律规则时,在《民法总则》对于已有法律或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某个问题又有明确规定的场合,以及《民法总则》对于已有规定的某个问题保持沉默的场合,应如何解释,都有规律可循,又都存在例外。
规范竞合;特别法;立法沉默;规则表达
王文胜,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南长沙)。
20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商事规则的识别点(纪海龙)
在编纂中国民法典的背景下,如在民法典中规定商行为特别规则,在规则构成要件层面上,应设置商事规则的识别点。基于商法以营业为核心,借鉴比较法上的最新发展趋势,就此应采主观主义进路。应以经营者作为商事规则的识别点。不同于欧陆的传统做法,应将自由职业者如律师事务所等纳入经营者概念,并适用商事特别规则。
商法;营业;经营者;民法典
纪海龙,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上海)。
25新桃换旧符:民法总则上的恶意串通行为无效规范(李宇)
恶意串通法律行为无效规则,是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行为无效规则的一种特例。恶意串通法律行为,不同于通谋虚伪表示。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行为,适用民法总则第条,应为无效。恶意串通法律行为无效规则,具有诸多实益,不能被债权人撤销权等其他规定所取代。恶意串通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应区别于现行法上使用恶意串通概念但其适用范围或法律效果各异的规定。
恶意串通;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虚伪表示
李宇,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上海)。
33图像资料与历史研究(笔谈)
近年来,关于图像与历史史料的研究与探讨一时风生水起。图像资料与纸上遗文的互相释证,也激发了“图像证史”的观念和理论。就图像史料而言,可分为相对客观的美术图像和图像作品所反映的时代景观,而将时代景观作为历史事实证据时,但存在着很多或明或暗的陷阱。在运用图像文献时,需要通过“移情”,参照一般逻辑和人情理路来帮助理解古人;也要避免“矫情”,带着自身立场和知识背景造成故作高深的解释。在分析图像时,要分析持续的景观和制造中的景观、给人看的图像和不给人看的图像、图景的观众和图景的参与者等诸多因素。如此,历史研究才不会只停留于屏面的文献检索、纸面的文本解读,而应结合由物、象及人的遗物考察,兼重以场、迹及事的遗迹调查,最终在还原历史叙事之真相的同时,复原历史景观之原貌。在新时代,人工智能(AI)新技术的出现和介入,对图像史料分析和解读可以得到更好的应用,但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讲述历史事实、与现有的文献材料如何互相生发,以及剔除模糊不准确的成分,成为需要进一步评估和思考的话题。本期就图像与历史关系所做的一些讨论,旨在抛砖引玉。
33亦真亦幻:图像与文献的交错(张长虹)
张长虹,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教授(上海,)。
38以图证史:艺术与真实——凭几而写抑或持简而书?(孟彦弘)
孟彦弘,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41移情与矫情:反思图像文献在中古史研究中的使用(孙英刚)
孙英刚,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杭州,)。
44图像观识与海上丝绸之路史(刘恒武)
刘恒武,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教授(浙江宁波,)。
48相知与定名:人工智能(AI)时代的图像、文献与历史(秦蓁)
秦蓁,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上海,)。
52跨越气论的“卡夫丁峡谷”——儒家生生伦理学关于自然之天(气)与仁性关系的思考(杨泽波)
先秦儒家不以自然之天论仁性,宋代之后,人们开始以气来讨论这个问题。但气为自然属性,仁性为社会属性,二者不同质,由前者无法直接过渡到后者。这个问题因此成了气论的一大难点,一个难以逾越的“卡夫丁峡谷”。儒家生生伦理学为解决这个问题创造了条件。在儒家生生伦理学系统中,仁性由生长倾向和伦理心境两个部分构成。伦理心境为社会属性,当然不能以自然之天(气)来论,但生长倾向为自然属性,完全可以而且应当以自然之天(气)来谈。生长倾向其实是自然之天(气)在长期发展过程中自己长出来的,在此基础上,再加上社会生活和智性思维的影响,就可以形成完整的仁性了。这样,我们就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难题,成功跨越了“卡夫丁峡谷”。
气;仁性;自然之天;生长倾向;伦理心境
杨泽波,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上海)。
60《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转换(白刚)
在经济学史上,真正把价值和劳动联系起来的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它提出了以“劳动创造财富”和“等量劳动获取等量财富”为核心内容的“劳动价值论”,这构成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自身难以逾越的“两个教条”。马克思通过《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劳动的二重性”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两个教条”的富有内容的批判和超越,使“资本和劳动的关系”第一次得到了科学的说明,从而实现了从“劳动价值论”向“剩余价值论”的转变,最终找到了解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谜和经济学最复杂问题的“钥匙”。在此意义上,《资本论》不是用“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来解释“剩余价值论”,而是用“剩余价值论的逻辑”来解释“劳动价值论”。正是借助“剩余价值论的逻辑”,《资本论》才实现了政治经济学的伟大革命。
《资本论》;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政治经济学批判;政治经济学革命
白刚,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暨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吉林长春)。
69“SensusCommunis”:伽达默尔对常识哲学的重塑(黄小洲)
拉丁文“SensusCommunis”既可以被理解为人人皆知、人人皆有的常识(有常识即理智健全),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能贯通五种感官并作判断的能力,即共通感或良知。伽达默尔在20世纪启用它,就是要在西方近代理智主义方法论对精神科学的合法性构成重大挑战的背景中,重新让解释学衔接上西方深厚的人文主义传统,从而为精神科学的真理找到丰富的源头活水。不仅如此,“SensusCommunis”还为伽达默尔打开了以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为核心的古代实践哲学大门,从而奠定了解释学的实践哲学走向。生命乃是“SensusCommunis”的前提条件,精神具有一个诞生、发展和死亡的过程,在此意义上,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强调人类有限性的生命形而上学。
“SensusCommunis”;常识;共通感;解释学;伽达默尔
黄小洲,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系副教授(广西南宁)。
78国际直接投资中的要素流动与全球化经济的资源配置(张幼文、吴信坤)
国际直接投资的本质是以资本为载体的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是全球化经济的资源配置,跨国公司投资理论中普遍具有的要素观证明了这一点。要素流动是全球化经济的本质特征,对世界经济增长起着关键作用,也是新兴经济体发展战略及其升级的核心。从贸易自由化向投资自由化发展是全球化前进的方向,当前出现的全球化逆转思潮可部分归因于投资贸易融合下国际收益分配的复杂化,为了有效应对这一趋势,应积极推进全球投资治理的国际合作。
要素流动;全球化经济;国际直接投资;逆全球化
张幼文,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吴信坤,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上海)。
90产业结构变迁与劳动份额变化——基于要素替代弹性和偏向技术进步视角(龚敏、辛明辉)
本文基于一般要素增强型CES生产函数,使用变系数面板模型分别估计了中国三次产业的要素替代弹性时间序列和技术进步方向;进一步利用模型结果,对不同产业阶段的劳动份额变化进行了一致分析。研究发现:(1)三次产业要素替代弹性的差异会引发劳动力跨产业流动,通过改变相对产出影响总体劳动份额;(2)要素替代弹性的增长会直接影响各产业内部劳动份额的变化;(3)目前,一产的技术进步表现出资本偏向,二产和三产表现为劳动偏向,使三次产业内劳动份额分别下降、上升、上升;(4)在以上三种效应的叠加作用下,对应工业化、去工业化及产业结构稳定三个阶段,中国劳动份额将整体呈现出“先降-后升-再降”的变化趋势。
劳动份额;产业结构;要素替代弹性;偏向技术进步
龚敏,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教授(福建厦门);辛明辉,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福建厦门)。
中国农户承包地资本化流转:宏微观利益格局及治理(张期陈、胡志平)
中国农户承包地的流转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基础,具有土地资本化特征,与土地城市化之间存在紧密的互动关系。植根中国农村集体组织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以系统开放和机会均等的理念在进行农户承包地资本化流转的利益协调时,需要在宏观层面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合理权衡两种土地资本化活动(农用地资本化和非农用的土地资本化),以便在微观层面对农民、村集体和相关企业的行为选择进行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最终实现中国农户承包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土地产权;承包地流转;土地资本化;土地城市化
张期陈,上海商学院商务经济学院副教授(上海);胡志平,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
超越本土主义:早期中国研究的方法与伦理?([美]柯马丁)
随着新的考古发现以及新方法、新技术与新的国际合作的开展,对早期中国文明的全方位研究正在进入一个前所未有而充满机遇的时代。尽管两千多年的中国学术传统铸就了对中国文明基本面向的理解,但今日之研究仍有着巨大的潜力可以丰富或质疑构成这些理解的要素。本文对当前早期中国研究中的本土主义与原教旨主义这两种意识形态提出质疑,指出研究早期中国必须借助国际化与比较性的研究进路,而非限于单语主义和单一文化的中国中心观,后者蕴涵的本土主义立场不仅是一种保守的防备姿态,最终更会造成其本身的自我边缘与自我挫败。最后,透过对复杂文化身份与文化经历的思考,本文表明,传统主义的中国学术固然值得同情之理解,但是,为使民族主义和本土主义的中国研究获得保护与优先权,在“本土国学”和“海外汉学”之间所人为置入的两极对立,乃是一种前现代与反批判的思维,这不会是使得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方式,也不会是任何一种文明研究可以为继的出路。
本土主义;国学;汉学;比较古典学;中国古代;方法论
柯马丁(MartinKern),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主任,亚洲学讲座教授,国际权威汉学期刊《通报》(T’oungPao)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古代文本文化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北京)。
论朱光潜“有思想的美学”——考辨《美学拾穗集》对“思想解放”运动的功绩(夏中义)
说朱光潜最后问世的《美学拾穗集》是“有思想的美学”,其实是说这本书不仅是作者晚年的标志性成果(具学科性),更是考辨它是有功于当初“思想解放”运动的珍贵文献(具公共性)。它有两大标志。一是“方法论转向”,即明言须将中国美学原理研究的思维准则,从对《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反映论”的迷思中出走,而转向《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该书所蕴含的那个文化人类学框架(又谓“实践论”)更适合解释美在人类史的生成。这是从美学方法论角度楔入,而在“马列主义”的反映论与源自马克思理论原型的实践论之间,划了一道无可避讳的界限,这极具公共性。二是“共同美破题”,以及为此破题而构建的关于“人性(人类一般)、人道(族群特殊)、人情(艺术个别)”的三维人学逻辑,对于召唤且驱动“人道主义回潮”为主流的第二波“思想解放”,有深意在焉。
朱光潜;有思想的美学;《美学拾穗集》;“思想解放运动”
夏中义,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上海)。
王小波与文学史(黄平)
王小波逝世二十年来,其作品的写作时间、期刊发表、版本变化等文学史要素一直缺乏足够的考据。本文以王小波小说为分析对象,结合已有史料大致确定了王小波早期作品以及时代三部曲的写作时间。在此基础上,本文梳理了王小波小说的发表与出版,比较了各个版本的异同。论文最后讨论王小波研究的两种流行框架,指出两种研究框架都是以“反讽”为中心,一种倾向于建构性的“自由”,另一种倾向于解构性的“虚无”。论文认为两种研究框架缺乏历史性的维度,王小波的小说意味着社会转型过程中边缘群体的美学表征。没必要纠缠王小波是否进入文学史,而是应该有一种思路,通过王小波理解当代文学史,乃至于通过当代文学史理解当代中国。
王小波;文学史;期刊发表;版本变化;阐释框架
黄平,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副教授(上海)。
英国在华传教政治的地方实践:福州乌石山案再研究(杨卫华)
过往研究多从中英交涉的角度研究乌石山案,遮蔽了其中的一个重要维度:英国传教士和外交官的博弈,而要理解双方抗争的逻辑,必须跳出乌石山案,从英国在华独特的传教政治入手。英国政府重通商轻传教,担心传教冲突影响政治商业利益,于年转向限教政策,特别是年和年威妥玛通知的出台标志着该政策的成型。而英国政策的福州实践与传教士的福建传教形成巨大的张力,贯穿乌石山案前后的传教士和外交官的搬离之争正是这种传教政治的一种反映。所以传教士的抗争并非仅在乌石山案中的得失,更多是想借此案向英国外交官长期秉持的限教政策发起冲击,促使英国政府改变对华传教政策;而外交官则欲将传教纳入既定的限教政策轨道,为维护声誉和权威也不得不起而应对传教士的挑战,致使传教士和外交官冲突激化。双方的矛盾既是乌石山案的起因,也影响交涉的走向,同时也是英国在华传教政治的一个缩影。
乌石山案;传教士;外交官;英国传教政治
杨卫华,上海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上海)。
巫术、技术与污名:晚清教案中“挖眼用于照相”谣言的形成与传播(王宏超)
晚清西方基督宗教进入中国,因与外来势力的入侵结合在一起,激起了中国民众及士绅的抵制。中国人在反洋教的过程中,对外来宗教进行了“污名化”处理,因此社会上关于外来宗教的谣言层出不穷。晚清以降的诸多教案不少就是因这些谣言而起,其中流传最广的谣言就是传教士会对中国人进行挖眼剖心。挖眼剖心类似于中国古代的采生折割巫术,因其主要实施的对象是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从而在民众中产生了极大的恐慌和愤怒情绪。在这些谣言中,关于挖眼用途的说法有炼金、制药等,后来逐渐把挖眼与成像的功能结合起来,慢慢形成了一种新的流行说法,即挖眼是为了制作照相药水。照相术发明之后,人们普遍认为其有摄魂的神秘功能。而在照相术传入中国后,中国人也多以妖术视之。中国人普遍认为照相药水乃是由传教士所“挖”中国人的眼珠化合而成。把“挖眼”和照相术联系起来,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当时中国民众对于外来宗教以及与之相关的新技术的恐惧与排拒。
教案;采生折割;挖眼剖心;谣言;照相术
王宏超,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上海)。
再观“边疆中国”:近年国内边疆研究的前沿述评(王鹏辉)
王鹏辉,四川大学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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