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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总结死因填报常见问题汇总与分析

死因统计是卫生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在许多国家中是卫生数据最可靠的内容。编码人员对《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中根本死因的选择是否正确,将影响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利用价值。

01

相关定义

WHO对死亡原因列表的第六次国际修订会议对死亡原因做了如下定义:

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即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而不是指患者临终前的状况,不可以含糊填写为“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身衰竭”等。

02

死因分类

1、根本死因

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或暴力因素。在自然性疾病致死案件中,其主要死因与主要疾病一致。

例1:晚期恶性肿瘤致死,冠心病心肌梗死致死,心脏动脉瘤破裂急性心包填塞致死等。

例2:扼颈引起喉头水肿、继发性肺水肿而死,扼颈为根本死因。

2、直接死因

指直接因其死亡的原因。如果根本死因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引起死亡,则此死因既是根本死因,又是直接死因,也是唯一死因。根本死因没有立即致死,而因它的继发后果或合并症致死,则后者为直接死因。在法医学中常见的直接死因有:(1)感染,(2)出血,(3)栓塞,(4)中毒,(5)全身衰竭。

3、辅助死因

指主要原因之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损伤,它们本身不会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例如严重脂肪肝患者因酒精中毒死亡,则酒精中毒为主要死亡原因,而脂肪肝为辅助死亡原因。巨大动脉瘤患者被人拳击后动脉瘤破裂死亡,动脉瘤破裂是主要死因而拳击是辅助死因。

4、诱因

即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而引起死亡的因素,包括各种精神情绪因素、劳累过度、吸烟、皮伤、大量饮酒、性交、过度饱食、饥饿、寒冷等。这些因素对健康人一般不会致命,但对某些重要器官有潜在性病变的人,却能诱发疾病而引起死亡。

5、联合死因

又称合并死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在同一案例中联合在一起引起死亡而共同构成死因。包括:(1)病与病联合致死;(2)病与暴力联合致死;(3)暴力与暴力联合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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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死亡原因诊断的正确填写

1、关于恶性肿瘤病人死亡原因的正确填写

(1)原发性肿瘤与继发性肿瘤相混淆

例1:脑转移性肿瘤、支气管肺炎、肺恶性肿瘤

临床医师经常会选择脑转移瘤为死亡原因,但实际为一个具体的部位已被指明为原发部位,则应予选择原发肿瘤为死亡原因。

例2:恶性肿瘤病人术后引起的并发症与恶性肿瘤相混淆

国际疾病分类ICD-10规定:某些手术后并发症(肺炎、出血等)都可以认为是手术的直接后果,除非外科手术是在死亡前四周或更早进行的,而同一器官手术可以认为是所报告同一器官的任何外科情况(如恶性肿瘤或损伤)的直接结果。

例3:一患者,坠积性肺炎、乳房恶性肿瘤术术后,应选择乳房恶性肿瘤为死亡原因。因坠积性肺炎虽是手术引起的,但手术是由于乳房恶性肿瘤的直接结果,理应填写乳房恶性肿瘤为死亡原因。

2、关于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原因的正确填写

(1)孕产妇的死亡原因

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规定,产科死亡分为妊娠死亡、产间死亡、产间麻醉死亡和产后死亡。当由于妊娠加重了分类于他章的疾病,使其成为产科医疗的原因时,死亡原因还是应填写产科的主要疾病。

例1:一孕妇,孕28+4,扩张性心肌病,先兆流产,临床医师经常会考虑扩张性心肌病为死亡原因,而忽视了产科编码要优先,只要成为产科医疗的病人归类于产科疾病,因此病人死因应归类于妊娠合并心脏病。

(2)围生儿死亡原因

国际分类ICD-10规定围生儿的死亡原因应填写胎儿或婴儿的主要疾病或情况。一份新生儿病历应填写胎儿或婴儿的主要疾病或情况。

例1:一新生儿,早产、脊柱裂、胎儿营养不良,胎儿发育迟缓,应填写脊柱裂为死亡原因。(因为由于脊柱裂引起的早产、胎儿营养不良和发育迟缓,脊柱裂是主要疾病)

3、关于损伤和中毒病人的死亡原因的正确填写

国际疾病分类ICD-10对损伤和中毒病人的死亡原因有明确规定:外因编码V01-Y89应作为损伤和中毒病人死亡原因的主要编码,用于单一情况编码以及涉及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的死亡列表。为了标明损伤和中毒的性质并允许用于相应的列表,建议用第十九章S00-T98的一个编码作为附件编码。

例1:一患者,肝破裂、腹腔内出血、出血性休克,医师常会选择肝破裂为死亡原因,但我们在翻阅病历中发现患者是在横穿马路时被出租车撞伤的,因此交通事故应为患者死亡原因,肝破裂只能作为附加编码。

04

死亡原因填写常见缺陷

1、死亡原因未填写。

2、根本死因不是填写引起死亡的原发疾病。误为继发性疾病、转移性肿瘤未提及原发部位等。

3、根本死因填写为临时前的症状、体征、某一综合的症候群或非特异性表现,如呼吸衰竭、心力衰竭、肝昏迷、休克、尿毒症、酸中毒、窒息、车祸、猝死等。

4、意外伤害未填写外部原因或外部原因不明确。如填写颅脑损伤、中毒、窒息、车祸等。

5、填写意外跌倒、滑到为死亡原因时引起误解。意外跌倒一般是指没哟疾病理由(特别是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病、癫痫等)而发现跌倒和滑倒。若跌倒前有较明确的可能造成跌倒的疾病发作,则不考虑意外跌倒。

6、将各种疾病统计填写多个疾病为死亡原因、没有顺序和关系或顺序颠倒、混乱。

参考文献:季翠芳关于死亡原因诊断的正确填写《中国病案》第6卷第四期,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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